珠海艺术职业学院多媒体教室使用规则

发布时间:2019/10/22 9:39:12来源:作者:admin设置

        为了保证我院正常教学秩序的顺利进行,为了使学院的教学设备能够全面、合理、有效的使用,为了提高我院多媒体教学设备的使用寿命,为了更好地为全院师生服务,经研究制定本规则,希望全校学生共同遵照执行。具体细则如下:

        一、学生进入多媒体教室,要服从任课教师的安排,按序就座。

        二、除上课必备用品外,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入教室。

        三、在教学过程中,必须严格遵守多媒体室各项规章制度,遵守纪律,保持肃静。

        四、上课时不做与课堂教学无关的事,不许交头接耳,不许玩手机,认真听讲。

        五、未经任课教师同意,任何人不得擅自操作教师用机及其它多媒体教学设备;经任课教师同意后使用时,如机器出现异常应及时向任课教师报告,不得私自处理。

        六、未经任课教师允许,任何人不得在机器上复制、安装各种软件,以防计算机病毒的侵入。

        七、未经任课教师允许,任何人不得在多媒体教室使用软盘、U盘等可移动设备;不可在网上下载任何资料及软件;不得擅自修改或移动、删除任何系统设定。

        八、教室内的计算机、投影仪、投影屏幕、摄像头、录像机等设备,学生不得擅自动用;不得擅自取走多媒体教室的各种设备(配件)等,违者,以盗窃行为论处。

        九、未经多媒体教室管理教师允许,任何人不得搬动多媒体教室内的任何设施。

        十、多媒体教室不提供学生自习。

        十一、严禁随地吐痰、吸烟、乱扔果皮纸屑等垃圾,不得污染环境,垃圾放置指定地点。

        十二、严禁在室内饮食、嬉闹;要爱护公物,严禁在桌椅、墙壁上乱写乱划。

        十三、教学结束后,值日生要做好多媒体教室地面、桌凳、黑板等的清洁整理工作,关好门窗及电源,经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。

地址: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广安路2号

邮编:519090

电话:0756-3982377 3982388 3982301

传真:0756-3982300